凌河交警进农村开展电动自行车普法宣传活动

锦州 更新于:2025-04-25 14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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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进一步提升凌河区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,规范电动自行车出行管理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4月24日,凌河交警大队走进紫荆街道百股村,与百股村宣传干部一起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,通过面对面安全宣讲,让村民们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。


    活动中,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、张贴宣传海报、普法宣讲与案例警示相结合的方式,向村民详细讲解《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新规内容,并结合农村电动车驾驶人出行特点,重点讲解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、违规载人等行为的危害性,引导广大农村电动车驾驶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。



    此次宣传活动,宣传民警还着重针对老年人群体对电动三、四轮车存在的误区,向村民详细讲解了电动三轮摩托登记上牌的相关规定和程序,对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、低速电动四轮车不得违规上路行驶、农用三轮不得违规载人等规定进行了宣传讲解,告诫村民“无视安全等于‘零’”的道理,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规守法意识。现场村民们纷纷表示,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,摒弃交通陋习,做到文明、守法、安全出行。

    下一步,凌河大队将持续推进辖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,不断加大对农村电动车驾驶人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,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,努力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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